镇江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医疗类型和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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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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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5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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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可享受同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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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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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疾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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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癌症等8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5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4050元(部分病种如终末期肾病可达70%报销比例且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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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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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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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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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00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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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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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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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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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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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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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段按比例降低(如一级60%、二级5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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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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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和慢病门诊均设年度支付限额(如1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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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个人缴费350元/年,政府补贴后门诊和住院费用可报销50%-90%(具体比例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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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范围 :自费药品、美容整形、交通事故等法定自费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镇江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