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详细信息:
一、事故基本信息
- 时间: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
-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
- 伤亡情况: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
-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二、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原因如下:
- 燃气管道问题: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
- 密闭空间聚集: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内的密闭空间聚集。
- 引爆因素:泄漏的天然气遇到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排出的火星,引发爆炸。
三、事故背景与教训
- 建筑与管道隐患:事故建筑为上世纪90年代初建造,当时未提示或告知建筑物下方有燃气管道穿过。负责运营维护事故管道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从未对管道进行巡查,事发后还伪造了巡线记录。
- 安全隐患排查不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未能彻底排查和整改隐患。
- 应急处置不当:事发前1小时曾有抢修人员到现场处置,但处置结束后仅4分钟便发生爆炸,暴露出应急处置流程的严重问题。
四、责任认定与处理结果
- 刑事责任: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原总经理黄军、原总经理助理江海涛、原董事长蔡德山等11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
- 行政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其中,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被免职,区长周玲也被免职。
- 单位追责: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润联物业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被追责。
五、后续整改措施
- 加强燃气管道管理:全面排查和整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加强对老旧管道的巡查和维护。
- 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杜绝形式主义和监管漏洞。
-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六、总结
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燃气管道管理、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严重问题。通过严肃追责和全面整改,希望能够深刻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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