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医保转诊规定如下:
一、转诊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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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登记备案制度
职工医保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由参保地指定机构出具《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和《会诊单》。居民医保需通过“淮安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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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与方式
转诊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期间可多次就诊。新增了医疗机构异地转诊直接备案新方式,有资质医疗机构可提供备案服务。
二、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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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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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转诊 :无需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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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 :需备案,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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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转诊 :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5%(市内)或25%(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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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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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到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患者到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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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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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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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除微信公众号外,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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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未办理转诊直接结算的,需凭材料按本地标准报销;已备案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
四、政策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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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有效期 :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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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 :2022年7月1日起,居民医保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治疗无需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转诊备案、报销比例调整及特殊情形处理,参保人员需根据就医地点和类型规范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