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津贴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一种奖励制度,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各自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以下是关于特殊津贴的详细信息,包括种类、标准、申请条件和发放流程等。
特殊津贴的种类
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药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他们在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对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指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高级技师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他们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艺传承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在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例如,文艺界人士如果在艺术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也可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的标准
发放标准
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
一次性发放标准
对新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殊津贴的申请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特殊津贴的发放流程
申请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进行网上申报,经过审核和评估、评审和公示,最后接受审批和发放。
发放程序
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经过逐级审核、评议和公示,最终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批和发放。
特殊津贴制度是国家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各自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时间和政策调整有所不同,申请条件严格,涵盖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流程包括确认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审核评估、评审公示和审批发放等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