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不许输外带药品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效果。医疗机构通常有严格的规定和管理程序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而外带药品可能存在来源不明、储存条件不符等问题,增加了医疗风险。
医疗机构的规定
原则上不允许输外带药品
大多数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允许输注外带药品,主要是出于对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考虑。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特殊情况下的规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病情急需且本院无备药,医疗机构可以在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后,使用外带药品。这要求医疗机构对外带药品的来源、质量和适用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患者安全。
具体要求和程序
- 患者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处方、注射单、门诊病历、药品说明书及购置发票等医疗文书。
- 医疗机构需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整性、储存条件等进行检查,并签署《外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进口和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未取得批准文件的药品不得进口和使用。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在一些医疗纠纷案例中,医疗机构因未能妥善检查外带药品或未告知患者医疗风险,被判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这些案例强调了医疗机构在处理外带药品时需尽到严格的审核和告知义务,以保障患者安全。
具体情况下的处理
药品类型和储存条件
- 特殊药品: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的注射药物、生物制品等不予注射。
- 需过敏试验的药品:如青霉素、头孢类抗生素等,必须提供同批次药物药敏试验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予输注。
患者特殊情况
- 老年人和未成年人:18岁以下和70岁以上的患者需家属陪同注射。
- 用药后的观察:注射或输液后需留院观察15-30分钟,以免出现异常情况。
法律规定不许输外带药品主要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效果。医疗机构通常有严格的规定和管理程序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而外带药品可能存在来源不明、储存条件不符等问题,增加了医疗风险。患者在使用外带药品时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确保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