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以下是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具体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 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记录、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
- 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
-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
- 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后生成。
《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账户信息单
- 包括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及账号。
配偶相关材料(仅限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 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配偶未就业证明(由配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 配偶参保情况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保或新农合机构出具)。
二、注意事项
参保条件
- 生育保险需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满10个月;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定生育条件。
材料审核
- 申请材料需一次性准备齐全,提交后由经办人员审核,不符合要求时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经复核通过后,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发给职工本人。
线上办理
- 根据最新政策,连云港已支持通过线上平台或手机APP办理生育津贴,无需前往线下窗口。
三、参考来源
- 有关材料清单及政策详情可参考以下链接:
连云港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结算材料详情
连云港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相关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