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没有全省统一的固定标准,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区确定。以许昌市和南阳市为例:
- 许昌市:2024 年度(2024 年 7 月 —2025 年 6 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以下几种标准:
- 按 4.2% 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 210.34 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
- 按 6% 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 300.48 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
- 按 8% 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 400.64 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
- 南阳市:灵活就业人员按 8% 的比例缴纳,不划入个人账户。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郑州市曾阶段性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由 10% 调整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