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4年医保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
-
财政补助标准
2024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其中:
-
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中央402元、省187.60元、市县级80.40元
-
非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中央402元、省160.80元、市县级107.20元
-
-
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400元,含学生及儿童
-
参保缴费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需在此期间完成缴费
-
特殊群体政策
-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缴个人费用
-
脱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等2024年新增资助标准: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资助240元
-
新生儿参保:出生0-90天缴纳760元(含2023年和2024年医保费),90天后按常规标准执行
-
二、职工医疗保险
-
缴费基数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030元/月,下限为4206元/月。缴费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
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约为8.2%,单位缴费比例约为16.9%
-
其他待遇
-
门诊支付限额提高:一级医疗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糖尿病年度600元,同时患“两病”可叠加享受
-
连续参保优惠: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的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达5%
-
三、其他重要调整
-
生育医疗保障 :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大病保险 :起付线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通知,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