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黑龙江省产假为 180天 ,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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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 :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 180天产假 ,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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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 98天产假 (含预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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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额外增加的 82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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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叠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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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员工可额外享受 15天婚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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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 10天婚假 ,均计入产假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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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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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职工的 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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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男方享受 15天护理假 ,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单位意见延长,期间工资照发
三、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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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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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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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再增加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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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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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工资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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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中,哈尔滨市等城市对产假计算规则与省域政策保持一致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13日起生效,适用于全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