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男方陪产假(护理假)为 15天,以下是详细说明:
1. 陪产假天数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方在女方生育期间可以享受 15天护理假,用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
2. 特殊情况延长
如果女方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难产或医疗单位建议延长护理时间),男方的陪产假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适当延长。
3. 工资支付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陪产假工资可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
4. 其他补充信息
- 黑龙江省女职工的产假为 180天,这是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与地方延长假期的总和。
- 陪产假属于法定的带薪假期,用人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工资或辞退员工。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实施细则,可以参考《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