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4年的慢性病病种一览表涵盖了多种常见的慢性疾病,旨在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负担。
2024年黑龙江慢性病病种列表
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
- 高血压病合并症
- 糖尿病合并症
- 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 重症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 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扩张型心肌病
- 房颤
- 癫痫
-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 肝豆状核变性
- 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
-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 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
- 肝硬化
- 重症肌无力
- 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
- 慢性病毒性肝炎
- 布鲁氏菌病
- 艾滋病
- 支气管哮喘
- 阿尔茨海默症
- 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
-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
- 银屑病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慢性心力衰竭
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
除了上述居民医保病种外,职工医保还包括:
- 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
-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
- 银屑病
- 子宫内膜异位症
慢性病病种的管理和报销政策
认定和申报
- 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可通过网上、电话预约或现场挂号方式到认定医院进行申报登记,由认定医院安排认定时间。
- 申报时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
待遇标准
-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为9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8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32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4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1600元。
跨省直接结算
黑龙江省已实现多种慢性病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慢性病病种的防控措施
健康教育和宣传
-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培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提供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管理能力,提供规范的慢性病诊治和管理服务,建立社区健康档案,实现医疗机构和社区之间的信息互通。
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加大对慢性病的研究投入,推动慢性病防治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开展慢性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因研究。
黑龙江省2024年的慢性病病种一览表涵盖了多种常见的慢性疾病,并通过完善的认定和申报流程、合理的待遇标准以及跨省直接结算等措施,提高了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同时,通过健康教育和宣传、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了慢性病防控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