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海西医保报销后通常能二次报销。
青海全省的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规定报销后,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000 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 80% 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
海西州对特定人员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的倾斜保障政策。与全省同步调整特定人员脱贫巩固过渡期内住院医疗费报付比例,特定人员和稳定脱贫人员分别达到 90% 和 80%。
如果是职工医保,海西州实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向互助共济式转变,但关于职工医保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是否有类似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和相关规定进一步确定。建议咨询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电话:0977 - 8222199)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