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社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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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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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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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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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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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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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额外缴费:3元。
- 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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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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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1%。
- 工伤保险 :
- 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确定,在0.5%至2%之间。
- 生育保险 :
-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 社保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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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社保缴费基数通常由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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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北京市2006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
- 缴费基数上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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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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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些标准和比例在2006年适用于城镇职工,并且后续的政策调整可能会对某些比例和基数产生影响。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