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海西医保执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以下药品通常不能报销:
-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如一些以滋补为主的中药材、中成药等。
-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旨在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 保健药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主要用于保健、调理身体机能。
-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属于公共卫生范畴或计划生育相关,通常不由医保基金支付。
- 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这些药品主要针对非疾病治疗需求。
- 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无法明确区分药品费用与诊疗项目费用。
-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此类制剂大多不属于疾病治疗的必需药品。
- 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比如有些药品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工伤等,只有参保人在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情况时,医保才能报销。
- 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当药品使用超出了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医保不予报销。
- 超出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国家集采药品等有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参保人使用时超出支付标准的费用需自费。
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买的药品(急危重症除外)也不能报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由第三人负担、由公共卫生负担以及在境外就医所涉及的药品费用,也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