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
是的 ,申请医保定点机构将无需审批。根据2015年12月21日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于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项目。今后,各地将主动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这一政策变化意味着医保定点机构的确认由行政部门进行两定资格审查后再由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的“两步走”转变为仅由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一步走”。这一简政放权措施,对于医药产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