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二次报销通常涉及民政和医保两个部门。具体流程包括向民政部门申请盖章证明,再到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报销申请。
关于低保户二次报销是在民政还是医保的问题,分析如下:
关键信息提炼
- 低保户二次报销:指的是低保户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针对剩余医疗费用进行的再次报销。
- 涉及部门:民政部门、社保局或医保局。
报销流程解析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及复印件、医保卡、住院发票、病历、出院证明、一次报销单据等。
民政部门申请盖章证明:
- 低保户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盖章的证明,以确认低保户身份。
社保局或医保局报销:
- 持有民政部门盖章的证明及其他报销资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二次报销申请。
- 社保局或医保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报销。
部门职责说明
民政部门:
- 负责低保户的资格审核,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社保局或医保局:
-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工作,包括低保户的二次报销。
结论
低保户二次报销通常需要在民政部门申请盖章证明后,再到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报销申请。这一流程体现了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在低保户医疗保障工作中的协同作用。
低保户二次报销申请流程
步骤 | 具体操作 | 所需材料 | 受理部门 |
---|---|---|---|
申请盖章 |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盖章证明,确认低保身份 | 身份证及复印件 | 民政部门 |
准备材料 | 准备报销所需材料 | 医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低保证明或困难证明 | _ |
提交申请 |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或指定报销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 报销申请表 | 社保局/民政部门 |
等待审核 | 填写报销申请表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 | _ | 社保局/民政部门 |
领取报销款 |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_ | 银行 |
低保户二次报销政策规定
项目 | 规定内容 |
---|---|
二次报销定义 |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
适用人群 | 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 |
起付标准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为1.4万元 |
补偿比例 | 1.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额外比例补偿 |
封顶线 | 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的二次报销封顶线为3.5万元 |
报销流程 | 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民政部门或社保局申请二次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