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海北医保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口药是可以报销的。
青海省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共包含 3219 种药品及 1042 种中药饮片。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将临床价值大、创新程度高的肿瘤、罕见病等领域 91 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药品目录中包含进口药,这些进口药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可按规定报销:
- 纳入特殊药品目录管理的进口药:从《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常规目录中遴选部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纳入特殊药品目录管理的药品按乙类执行,其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常规药品,以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未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按照挂网采购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 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的进口药:《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中如果有进口药,参保患者在使用这些药品时,符合相应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及用药范围规定的,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但如果进口药不在青海省医保药品目录、特殊药品目录以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等范围内,医保基金通常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