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门诊特殊疾病(特病)的办理流程及范围,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特病种类
截至2025年2月,辽宁省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26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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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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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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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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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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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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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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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垂体泌乳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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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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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等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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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保小程序 :如“XX医保”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医保门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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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 :上传身份证、社保卡、1寸照片及病历资料,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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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 :医保部门将通过短信或小程序发送认定结果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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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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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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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年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病历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住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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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申请表(需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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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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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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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参保地医保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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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异地就医认定,无需重复提交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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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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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纸质或电子《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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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定点医院或药房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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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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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时限 :恶性肿瘤放化疗12个月、内分泌治疗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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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般控制在50%-70%左右,具体因地区和医院等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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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约1万元起,具体金额因病种和地区不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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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病历需在有效期内(部分地区要求近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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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认定实现“一地办理、多地享受”,无需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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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审 :部分病种需每年复审一次,持续符合条件方可享受待遇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