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春节前,经德兴市法院调解,江西 “结婚 16 年 3 孩非亲生” 案结案。当事人陈志显与妻子俞某离婚,俞某一方支付了赔偿款,不再争房产,净身出户,并办理了其在陈家户口的迁出手续。
此前,2023 年 12 月 28 日,陈志显与俞某的离婚纠纷案、陈志显和 “第三者” 的人格纠纷案在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俞某和 “第三者” 吴某某均未出庭。陈志显在离婚案中提出了离婚、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等诉讼请求;在人格权纠纷案中提出了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陈志显此前曾表示打完民事官司后打算追究俞某和吴某某的 “重婚” 责任,但据其亲属透露,他已放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