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大病最新政策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5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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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结算,无需额外申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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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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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员:23,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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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患儿、低保对象等):11,9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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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年度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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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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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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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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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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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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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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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参保人停保后失效。
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2024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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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老年、未成年人、大学生、残疾人及低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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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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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员:16,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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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11,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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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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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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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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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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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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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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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筹集,个人不缴费。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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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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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国280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覆盖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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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自2025年1月1日起无需备案,持医保卡或医保码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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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8,190元,缴费比例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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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免起付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等28种病种,无需个人负担起付标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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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享受,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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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查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