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甘肃陇南医保残疾人报销比例根据残疾人类别、参保类型及就医机构级别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报销:市内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院为 80%,三级医院为 70%;转市外一级和二级医院按照市内标准执行,转市外三级医院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60%。对于参加了陇南市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之后连续参保的人员,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 1 年,报销比例提高 1 个百分点,最高提高 5 个百分点。
- 门诊统筹报销: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7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 100 元,年终不结转。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也为 70%,分别按病种限额予以报销,不设起付线。
- 大病保险报销:民政部门认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重度残疾人,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的倾斜保障。
- 医疗救助:认定为一、二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 80% 的比例实行救助,认定为三、四类低保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按 70% 的比例实行救助。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 6000 元以上部分,按照 30% 给予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 城镇职工医保:目前未查到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报销比例政策,按普通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执行。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符合相关病种规定的,费用限额内按一定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特殊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残疾人或其家属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