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报告书是生产建设项目中用于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文件,以下是二者的相关介绍:
适用范围
- 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 5 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5 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报告表:征占地面积在 0.5 公顷以上、不足 5 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 1000 立方米以上、不足 5 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 0.5 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000 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内容构成
- 报告书:内容全面,通常包括综合说明、项目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章节。需要详细阐述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各个方面,并提出全面的防治措施和监测计划等。例如,在蓟运河宝坻八门城~宝宁交界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就对工程的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明确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等内容。
- 报告表:内容相对简洁,主要包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内容。以重庆璧山天河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为例,它对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涉及的重点防治区情况等进行了介绍,并明确了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估算等。
编制和审批程序
- 报告书:编制一般需要由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承担,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评审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但不得超过 30 个工作日。
- 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申请人依法履行承诺手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作用和意义
二者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是为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报告书,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控制水土流失,同时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