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 政策执行与规划拟订: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 促进就业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 就业与社保基金管理: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 农民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劳动关系协调: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其内设机构一般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股、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等,分别负责不同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