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送审查起诉后是否会被关押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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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立即关押
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检察机关后, 不会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 。此时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程序,检察机关需对证据、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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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
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或逮捕,检察机关通常会依法对其采取 取保候审 等强制措施,保障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
二、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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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拘留的情形
若在审查起诉中发现以下情况,检察机关可依法决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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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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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或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妨碍诉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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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前的羁押限制
即使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拘留,羁押期限也受到严格限制。例如,最长不得超过14天(特殊重大案件可延长)。
三、法律条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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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93条 :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相关机关需在10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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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67条 :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刑,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四、总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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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 → 检察机关审查证据 → 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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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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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拘留的仍需继续羁押至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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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拘留的通常采取取保候审,无需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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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 :若判决有罪,才会进入正式的监禁程序。
注意 :具体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需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不存在“一律不关押”或“一律关押”的绝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