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保政策,参保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以下是具体规定和相关信息:
1.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女性: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2.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实际缴费年限需不少于 15年,且需在参保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5年。
3.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缴满最低年限,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补缴:
- 按照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8% 的比例,一次性缴足所需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4. 特殊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期间医保权益可随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5. 政策依据
上述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以及广西医保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
总结
参保人员需在退休前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并满足实际缴费年限的要求,才能在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未缴满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以满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