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分为不同情形,其条件如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 参保状态:在办理备案的上月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符合深圳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人员,需到具有深圳市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广东省内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省内跨市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省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办理备案。
所有异地就医人员需满足在深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及三档,且参保状态正常的条件。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在已接入国家平台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就医机构,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