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甘肃兰州医保跨市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 无需再由就医地医院开具转诊单 。具体政策调整如下:
一、备案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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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实现“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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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提供《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的《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申请表》。
二、转诊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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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情形 :需经兰州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且转出医疗机构需为三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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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3个月,期间可多次就医结算。
三、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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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先由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按兰州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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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类型 :包括转诊人员(持转诊证明)和自行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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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选择 :备案后可直接选择就医地市,不再受限于特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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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在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或新疆建设兵团。
综上,2025年兰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转诊单已不再作为必备材料,但需确保转诊流程符合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