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医疗保障局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位于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现任领导为冯铭华。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基本信息
- 机构性质: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
- 现任领导:冯铭华
机构设置与职能
- 内设机构:包括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等多个科室,分别负责不同的医疗保障工作。
- 下属单位:可能包括伊春市中医医院、伊木加医院等医保定点单位。
工作动态与成果
- 政策宣传:市医保局定期开展特殊药品及DIP支付方式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
- 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
- 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检查,对违规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
- 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联系方式
- 电话号码:0458-12333
- 邮政编码:153000
重要作用
- 保障民生:伊春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力量。
- 促进公平:通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 推动改革: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伊春市医疗保险政策概览
政策类型 | 参保人员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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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抢救 |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 | 每次1200元 | 按本地三级住院标准降低20% | 住院医疗费用 |
临时外出就医 |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 | 每次1500元 | 按本地三级住院标准支付(具体比例未提供) | 住院医疗费用 |
城镇职工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 | 300元 | 在职90%,退休93% | 依次递减至100元为止 |
二级 | 400元 | 在职85%,退休88% | ||
三级 | 500元 | 在职82%(具体比例未完全提供),退休_ | ||
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 |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断保人员 | _ | _ | 2025年起设置3个月固定等待期 |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活动概览
活动类型 | 活动时间 | 活动内容 | 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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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暨医保政策宣传月 | 2024年9月1日 | 启动会,宣传医保政策 |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伊美区医疗保障局等 |
医疗保障工作会议 | 2025年1月20日 | 总结2024年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 |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2024年全年 |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 广大群众及医保相关人员 |
医保政策征求意见 | 2024年12月1日至10日 | 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意见 | 社会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