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咸阳的医保政策将继续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信息,包括适用人员、报销比例、覆盖范围、实施时间和目标等。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和流程
适用人员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流程
- 备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选定点: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持卡(码)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金1200元,报销比例90%
-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金1200元,报销比例92%
- 居民:起付标准金1200元,报销比例65%
二级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金550元,报销比例92%
-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金550元,报销比例94%
- 居民:起付标准金550元,报销比例80%
一级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金160元,报销比例94%
-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金160元,报销比例96%
- 居民:起付标准金160元,报销比例90%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咸阳市已有344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覆盖了大部分主要医院和药店。
门诊慢特病
咸阳市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可异地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增加至10种。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施时间和目标
实施时间
2025年底前,全国80%左右统筹区基本实现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
目标
到2025年底前,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力显著提升;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其中公立医院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提高到95%以上。
2025年,陕西咸阳的医保政策将继续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广泛,报销比例明确。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慢特病费用也逐步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总体来看,咸阳市的医保政策在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便捷性和覆盖范围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