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社保退休金是否按深圳标准发放,主要取决于退休时的待遇领取地。以下是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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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深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即深圳)为待遇领取地,按深圳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 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深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但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则不按深圳标准发放。
- 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也不按深圳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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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
- 如果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即深圳)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那么按深圳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非深户想要按照深圳标准领取退休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在深圳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