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的医保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报销流程等。以下是对兰州市医保政策的详细解读:
参保缴费政策
- 缴费基数与费率:
- 灵活就业人员取消5.75%的缴费比例,统一按5.4%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
- 失业人员代缴医保增加个人账户,即失业金缴费的11%中有2%划入个人账户。
- 待遇享受等待期:
-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待遇等待期由6个月缩减为3个月。
- 失业人员满足条件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补缴规定:
-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在3个月(含)以内的,再次参保缴费时当月对中断期间的费用整体补缴的,当月享受待遇。
医保报销政策
- 住院报销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 其他类别机构报销比例另行规定。
- 门诊报销标准:
- 在参保县、市、区的一级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5%;
-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每年有固定的起付线及限额标准。
- 异地就医报销:
- 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出差探亲以及经批准转外就医的人员。报销流程相对繁琐,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医保优惠措施
- 兰州市医保部门通过优化资助流程,将“个人全额缴、政府后补助”转变为“政府后台缴、个人补差额”,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