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元
低保户大病住院的报销上限为 3.5万元 。对于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在扣除自费部分并经过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后的剩余费用,可以再次报销65%,但总报销额度不能超过3.5万元。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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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低保户首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报销比例最高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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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再通过大病保险进行报销,报销比例最高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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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两次报销后的总报销额度不能超过3.5万元。
因此,低保户大病住院的最高报销额度为3.5万元。建议低保户在住院治疗时,充分利用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