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云南省医疗保障政策,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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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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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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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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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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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覆盖53种病种(含23种慢性病和30种特殊病),具体病种以医保目录为准。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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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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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二级医疗机构20元,三级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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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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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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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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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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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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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6000元,超限按住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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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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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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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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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报销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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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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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 :60周岁以上在镇卫生院住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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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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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政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药品,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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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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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可补充职工医保不足部分,具体比例需参考保险合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