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层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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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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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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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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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累计减免封顶线 :每人每年500元(村/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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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报销比例
- 覆盖26类疾病(如精神类、糖尿病、高血压等),在起付标准后,门诊费用可报销80%,年累计最高2000-5000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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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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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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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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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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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年龄调整(如70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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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住院费用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后,可报销90%,最高再报销2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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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不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55%-65%,二级医院60%-65%,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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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年龄、身份类型(如学生、老年人)及医疗机构级别设定,例如学生三级医院500元起付,70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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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累计最高8万元,职工医保无统一限额(需符合大病补充条件)。
以上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细则以怒江州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