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30%扣除的行业主要包括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行业、医药制造行业和饮料制造行业(不含酒类制造)。
广宣费30%扣除主要适用于以下三个行业: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行业:
-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医药制造行业:
- 医药制造企业同样享受此扣除政策,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范围内,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饮料制造行业(不含酒类制造):
- 饮料(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也适用此政策,即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并鼓励其加大广告和业务宣传的投入。
广宣费30%扣除比例的行业
行业类别 | 具体说明 | 扣除比例 | 相关政策期限 |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 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医药制造 | 医药产品的制造企业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 除酒类外的饮料制造企业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3年广告主花费活跃行业
行业类别 | 同比增长率 | 主要投放品类 |
---|---|---|
药品 | 12.3% | _ |
饮料 | 15.7% | _ |
娱乐及休闲 | 29.9% | 国家/城市形象、学习机、公园/风景区等 |
化妆品/浴室用品 | 34.0% | _ |
食品和酒精类饮品 | 微跌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