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大病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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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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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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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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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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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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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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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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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病等
- 不能报销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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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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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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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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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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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 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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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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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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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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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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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部分,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80%
- 特殊病种门诊 :
- 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
- 大病保险封顶线 :
- 首次参保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4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连续参保2年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5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5万元;连续参保3年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6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40万元;连续参保4年及以上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均不设封顶线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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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大病保险基金按当年个人筹资额的8%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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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只收一次起付线,上转患者只需补足高级别医院起付线,下转患者不再收取起付线
这些规定涵盖了大部分常见重大疾病和门诊治疗项目,并明确了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