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青岛市的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主要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如下:
1. 阶梯电价制度
青岛市居民用电的阶梯电价按年度周期执行,将全年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逐档递增。具体标准如下:
- 第一档: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每度电价为 0.5469元。
- 第二档:年用电量2520-4800度之间,每度电价为 0.5969元(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 第三档: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每度电价为 0.8469元(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此外,对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如果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第一档电量每月可增加100度,即每月用电量可达 310度。
2.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自2023年5月1日起,青岛市居民家庭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具体时段和价格如下:
- 峰段(8:00-22:00):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度提高 0.03元。
- 谷段(22:00-次日8:00):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度降低 0.17元。
在采暖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峰段调整为 8:00-20:00,谷段调整为 20:00-次日8:00。
3. 补充说明
- 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政策均适用于居民用户,旨在鼓励节约用电。
- 对于非居民用户(如工商业、大工业等),电价标准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用电类型查询相关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计算具体电费,可参考青岛市电力公司或相关部门发布的详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