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医保政策,门诊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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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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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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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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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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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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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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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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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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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5000元(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二、门诊慢性病保障(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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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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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8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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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区分 :普通门诊与门诊慢性病保障需分别申请,费用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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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类型选择合适的保障渠道,并关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避免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