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医保转移到潍坊市的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转移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 参保职工流动就业。
-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暂停职工医疗保险且无欠费,并在新参保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特殊条件
-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
- 返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人员。
- 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的人员。
-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因在非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人员。
办理材料
###转出地材料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加盖参保地人社部门公章)。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加盖参保地人社部门公章)。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
###转入地材料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的人员需提供批准调动的函一份。
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 参保人离开青岛时携带上述资料到原参保机构申请打印参保凭证。
- 到新就业地办理参保手续后,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与青岛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将其在青岛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到新就业地。
###转入流程 -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潍坊社保机构提出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资料进行详细审核。
- 审核完成后,与职工原参保地联系将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潍坊。
- 参保职工异地医疗账户有余额的,一并转入潍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
- 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跨省转移接续为15个工作日,省内转移接续为9个工作日。
- 医保关系转移到潍坊后,之前在外地医保账户的资金有两种提取方式:一是直接注销医保卡取出资金;二是外地医保经办机构将资金打入潍坊市医保中心的财政账户,再由医保中心拨入个人社保卡医保账户。
费用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青岛市职工医保转移到潍坊市的流程包括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具体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顺利转移的关键。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