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贵港的医保是可以在南宁使用的 。根据最新的政策,广西实现了区内共济,参保职工可以共济支付近亲属在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缴纳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这意味着,如果贵港的参保职工为其父母(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缴纳了医保费用,那么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都可以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仅支持本地使用,还支持区内异地使用。因此,贵港参保职工可以授权给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均可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结算流程方面,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只需向收费员出示本人和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果本人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
贵港的医保确实可以在南宁使用,且相关流程已经相对完善,方便参保职工为其近亲属在区内异地就医时提供医疗费用支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