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省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额度及规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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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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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药店):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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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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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0元
(每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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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二、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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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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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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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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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每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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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70%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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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4年以上且当年零报销者,次年起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4000元,累计最高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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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特病 :需单独申请,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不同。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医保局及通化市医保部门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建议通过医保服务热线(0432-12393)或官方渠道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