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变更是否需要重新招标,需根据变更金额、项目类型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标准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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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金额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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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原合同金额 10%且增加额超过100万元 时,通常需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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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变更金额未达10%,可签订补充协议,但需满足施工单位资质和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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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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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变更涉及合同主要条款或对双方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无论金额大小,均可能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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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偏差超过10%时,超过部分可调整单价,但总造价超400万元需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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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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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或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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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数量或金额超过原合同 15% 时,通常需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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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变更未达15%,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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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特殊规定
- 服务范围、期限或金额超过原合同 20% 时,一般需重新招标。
三、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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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估算价标准 :施工合同超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超200万元、勘察/设计超100万元等,无论变更大小均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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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处理 :因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依据《合同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无需招标。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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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行业、地区及法律法规差异而不同,需以《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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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变更金额与招标的关联条款,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
建议当事人在合同变更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合规方案,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