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就诊,或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就诊,以及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50%支付。每人每次最高支付限额25元(含一般诊疗费报销:镇级定点医疗机构7元,村卫生站3.5元),每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不能跨年度使用。
- 产前检查费用 :
- 参保人选定1家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为产前检查定点医院,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50%支付,每人每孕期最高支付限额100元。
- 学生、儿童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在职职工 :
- 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 :
- 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
- 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