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州和佛山医保异地住院实现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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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参保人在广州住院
佛山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广州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结算即报”,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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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人在佛山住院
广州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佛山市16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同样支持直接结算。
二、结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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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按佛山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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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可能享受更高报销比例,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三、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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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需在医保参保地(广州或佛山)正常参保,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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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医院,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医院官方渠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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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若就医地未开通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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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管理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变更统筹区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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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限制 :门诊费用暂不支持直接结算,需通过手工报销。
五、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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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登记】选定广州或佛山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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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保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现场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广州医保公众号查询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