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异地医疗政策涵盖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包括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直接结算等规定。
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备案条件:
- 长期在外地的异地就医需按“异地安置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条件包括当地户口、房产、居住证等。
- 临时外出住院可办理临时备案。
备案方式:
- 申报异地急诊,符合标准的患者可就近就地治疗。
-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并备案。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城乡居民医保:
- 门槛费每次1500元,报销比例55%。
- 跨省转诊转院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50%。
职工医保:
- 异地居住住院起付标准2500元,报销比例65%。
- 跨省转诊转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
直接结算
门诊与住院: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 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范围: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覆盖多个门诊慢特病。
经办指南与材料
申请材料:
- 报销转诊转院费用需《辽宁省本溪市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
- 报销门诊特病费用需门诊病志、检查回报单等。
受理流程:
- 材料齐全,工作日即时受理,录入审核后拨款。
政策提升
待遇提升:
- 职工医保省外异地转诊住院待遇门槛费降低,报销比例提升。
- 临时外出住院医保待遇也有所提升。
新政策:
- 推出多项异地就医政策,提升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水平。
本溪市异地医疗政策报销条件
报销类别 | 条件描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异地急诊 | 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 | 急诊病志、住院病历资料、关键指标的辅助检查报告等 | 需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联网结算 |
转诊转院 | 已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 | 《辽宁省本溪市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 | _ |
门诊特病 |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门诊病志原件、主要检查回报单复印件、门诊收据原件、门诊明细等 | 透析、放疗患者需额外提供相关资料 |
手工报销 | 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未能联网结算 | 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病历)等 | 包括门急诊费用手工报销 |
本溪市异地医疗政策报销限额与比例
报销类别 | 报销限额 | 报销比例 | 备注 |
---|---|---|---|
门诊统筹 | 每年最高3000元 | 三级综合定点医院:在职50%,退休55%;三级中医和二级及以下医院:60% | 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
异地急诊 | 按急诊住院政策报销 | 符合标准的按急诊住院政策执行,不符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报销 | 需经医疗专家鉴定 |
门诊特病 | _ | 与本市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 | 针对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慢特病患者 |
住院费用 | _ | 根据实际就医情况,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 包括转诊转院、异地急诊住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