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曲靖,2025 年起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断保后积累年限的规定有所不同:
- 居民医保: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 1 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00 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激励额度继续保留。
- 职工医保:根据现有政策,在曲靖市统筹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流动就业人员,从原参保地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之月起,应在 3 个月内在转入地接续医保关系,3 个月内在新参保地接续职工医保补缴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可延续相关待遇,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超过 3 个月未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按照新参保办理,登记记录原缴费年限等信息。但并未明确说明断保多久会取消积累年限,且在长期的医疗保险缴费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中断缴费,实际的缴费年限通常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不会随医保中断缴费而清零。
无论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中断缴费都会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如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会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每多断保 1 年,还会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