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及就医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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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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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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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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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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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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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诊疗项目 :按在职与退休人员分段计算,3000元以下分别报85%、88%;3000-5000元报88%、90%;5000-10000元报90%、92%;10000元以上报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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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诊疗项目 :300元(含)以下报80%,300元以上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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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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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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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或二次以上住院,按新入院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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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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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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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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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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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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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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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诊疗项目 :一级90%,二级7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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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诊疗项目 :一级80%,二级6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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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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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取消(50元),日支限额取消(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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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二次及以上住院不再收取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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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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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治疗/检查 :需经医保审核批准,费用按单项核算,300元(含)以下报80%,300元以上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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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变更 :可通过单位办理或本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沿江大道43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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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将乙类报销比例提高至一级81%、二级67.5%,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15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官方政策,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