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家口市的烟花爆竹政策因地区和时段而异。总体来看,张家口市多数区域实行了严格的禁放措施,但在某些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允许限时燃放。
张家口市的烟花爆竹政策
全面禁放区域
- 宣化区: 根据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宣化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 其他区县: 张家口市其他区县也应参照类似规定执行,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春节期间限放
- 主城区: 张家口主城区在春节期间允许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每天7时至22时,具体区域包括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 其他区域: 张家口市其他区域在春节期间也实行了禁放措施。
具体允许燃放的时间和地点
允许燃放的时间
- 春节期间: 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
- 其他特定日期: 五月一日、七月一日、八月一日、十月一日每天7时至22时。
允许燃放的地点
- 主城区: 特定区域如赐儿山、大境门、水母宫、龙泉广场景区允许燃放。
- 崇礼区: 在森林草原防火管制期内,除特定区域外,其他区域严禁燃放。
违规燃放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 警告和罚款: 违反禁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进行警告和罚款。
- 拘留: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拘留。
刑事责任
- 构成犯罪: 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张家口市的烟花爆竹政策总体上是严格的禁放措施,但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允许限时燃放。市民应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禁放规定,以免受到法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