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贵州安顺医保专科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年度支付限额为 500 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 90%,二级医疗机构为 80%,三级医疗机构为 70%。支付限额方面,高血压患者的报销上限为 800 元,糖尿病患者为 1200 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总报销限额为 2000 元。
- 慢性病门诊:慢性病患者每年需自行承担的费用起付线为 150 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0 元,按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的比例进行报销。
- 重性精神病门诊:三级(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二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5%,一级(乡级及无定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70%。
- 住院报销: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85%、80%、70%,年度支付限额为 25 万元。
- 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 30 万元,分段按比例进行报销。起付线为 5000 元,起付线以上至 3 万元报销 70%,3 万至 6 万元报销 75%,6 万元以上报销 80%。
职工医保
- 住院报销: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 5000 元以内(含 5000 元)的部分,45 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0% 支付,45 岁以上(含 45 岁)的在职职工按 75% 支付,退休人员按 85% 支付;医疗费在 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以内(含 10000 元)的部分,45 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5% 支付,45 岁以上(含 45 岁)的在职职工按 80% 支付,退休人员按 90% 支付;医疗费在 10000 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 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80% 支付,45 岁以上(含 45 岁)的在职职工按 85% 支付,退休人员按 95%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