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于2024年12月14日联合印发的《省医保局等九部门关于健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起,贵州安顺医保断保后再参保,连续参保年数将重新计算。
除新生儿、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